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,以前只是道德方面,現在已經是法律方面的問題。
1. 扶不扶
不是你撞的,幹嘛去扶。----現在沒有幾個敢去扶摔倒的
2. 大 * 結婚案(山東、浙江結婚案)--誰敢去結婚?
3. 鞍 * 房產案 -- 老人用肩碰年輕人,年輕人躲閃後,老人摔倒,賠償 ----有人要打你,你不能躲閃,只能被揍。
4. 延伸至以前的案件 ---有人揍你,你還手,構成互毆。
5. 青 * 行人安全距離 --碰瓷的升級版,別人風險,你要承擔。
什麼是弱者,是這個社會的價值被扭曲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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